时间:2023-3-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进一步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切实提高市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让群众了解人人参保、按时续保的重要意义,年11月26日上午,清远市医保局组织党员到东城敏捷社区广盈美苑小区开展“人人享有医保,户户幸福安康”党员志愿者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品等方式,重点宣传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医保相关政策,同时针对市民关心的医保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促使广大居民规范使用医保,公平享受医疗待遇,营造全民参保的浓厚氛围。

  目前,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辖区内就读的学生、持有本市辖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已办理代扣代缴的参保人,需确认银行卡能足额扣费续保;银行卡变更或未办理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可通过   居民医疗保险,保障一生,服务一生!通过此次党员志愿者的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小区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认识到了参保的必要性,为实现清远市全民参保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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