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0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文字:任夏

图片拍摄制作:邵鹏

“沉寂”了一个月的土地市场,即将迎来报复性卖地。9月南京主城有4场土拍,共27幅地拍卖。其中宅地17幅,燕子矶、百家湖、赛虹桥、江北核心区等热门板块均有宅地挂出。

明天(9月17日)9月土拍潮首场,共9幅地块出让,其中宅地共6幅,分别位于江宁谷里、江宁大学城、铁心桥、麒麟、汤山、燕子矶。

同时,这也是南京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后的首场土拍。明确要求住宅用地达到最高限价后不再竞人才房面积,改为现场摇号,变相降低房企开发成本;并限制在一场土拍中,同个房企只能竞得一幅宅地,又在9月11日公告补充说明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同一幅宅地,避免了房企使用“马甲”增加竞得的概率,更体现公平性。

除了限制竞得地块幅数、严控竞买单位外,明天即将出让的6幅宅地的毛坯限价相比同区域在卖新房价格都有所下调,可见在二季度迎来“猛涨”后,南京对稳市场调控的决心。

6幅宅地毛坯房销售限价和周边楼盘价格对比:

江宁谷里G49:毛坯房销售限价元/㎡,旁边在售德信烟岚云庄首开均价元/㎡,装修交付;

铁心桥G50:毛坯房销售限价元/㎡,同区域已收官的中海城南公馆最后一次开盘均价元/㎡,精装修;

麒麟G51:毛坯房销售限价元/㎡,同区域在售项目新保弘领东苑均价元/㎡,精装修;

江宁大学城G52:毛坯房销售限价元/㎡,同区域在售新盘五矿澜悦溪山均价/㎡,精装修;山和宸园均价元/㎡,毛坯交付;

汤山G53:毛坯房销售限价均为元/㎡,同区域在售新盘汤山颐和府均价元/㎡,精装修;

燕子矶G54:毛坯房销售限价元/㎡,旁边在售万象天地九悦均价元/㎡,精装修。

其中铁心桥G50、江宁大学城G52、江宁谷里G49地块尤为明显。

在7月10日的土拍中,铁心桥也挂出一幅G29地块,毛坯限价为元/㎡,与当下板块新房均价还是比较持平的。虽说相比G29,此次挂出的G50地块位置优势较差,距离S3号线较远,但其周边成熟小区众多、又与软件谷第二小学一街之隔,还是有吸引力的,而G50地块毛坯限价仅2.6万/㎡,对于买房人来说还是很具性价比的。

如果说G50地块是存在位置缺陷的,那么江宁大学城G52地块就是真实的“降价”了。7月10日江宁大学城同样也挂出一幅G34地块,其毛坯限价为元/㎡,高出G52地块元/㎡。

而相比G34地块,G52地块位置反而更有优势。G34地块位于方山脚下,距离一号线较远,而G52地块距离一号线底站药科大学站约1公里,在可接受范围内,且对面就是药科大学,旁边还有成熟小区保利梧桐语、金轮津桥华府,生活比较方便。而G52地块毛坯限价仅2.43万/㎡,未来对于买房人来说同样也是性价比较高的盘。

另外,江宁谷里G49同样也是真实“降价”。不过相比于江宁大学城,谷里更多的是撇去泡沫。与G49一街之隔的德信烟岚云庄,打造低密住宅,精装均价元/㎡,这个价格与谷里当下的发展是不匹配的,步子跨的有点大,因此项目一直去化不太理想。

而G49地块毛坯限价1.85万/㎡,同样是低密度住宅,虽然比德信的精装价格低了元/㎡,但却更贴合市场。

9幅地块基本情况一览

NO.G46地块

地块示意图

NO.G46地块位于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小行材料库地块,东至丁树路,南至规划二路,西至宁芜铁路,北至丁树路。

出让面积:.4㎡,出让年限:40年,土地性质:Bb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Far≤3.0。挂牌起始价:1.1亿。

出让条件:

(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2)地块可配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

(3)建筑首层沿凤台南路不得设置沿街商铺。

(4)建筑高度分区应按照城市设计图则要求控制,以保证周边重要视线通廊不被遮挡,高层控制线北侧规划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5)地块内应配建一处室内训练场馆,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平方米,层高不得小于8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6)地块内所建酒店式公寓可上市销售、转让,商业、办公、室内训练场馆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其中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0平方米。

(7)该地块位于地铁1、2号线联络线高架区间与地铁8号线小行站-油坊桥站区间东侧,地块项目实施应满足地铁结构变形控制要求,必要时须加大退让距离、减少地下室深度等措施。该地块内建设项目各阶段方案应报地铁建设指挥部进行技术审查。

(8)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NO.G47地块

地块示意图

NO.G47地块位于秦淮区晨光路以东(地铁雨花门站南侧)地块,东至国有土地,南至路子铺路,西至晨光路,北至江苏金陵汽车运输总公司。

出让面积:.68㎡,出让年限:40年,土地性质:Bb商办混合用地,容积率:Far≤1.6。挂牌起始价:0.35亿。

出让条件:

(1)竞买人及其子公司或母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须包括地铁投资、建设及运营,并具备相应的业绩。

(2)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0%。地块内不得设置酒店式公寓。

(3)该地块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须建设办公用房,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商业用房中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剩余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4)因地铁3号线轨道下穿本地块西北角,本地块已入侵轨道交通特别保护线,地块设计应满足地铁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且各阶段设计、施工方案等应报地铁部门技术审查,并征得地铁部门同意。

(5)地块南侧现状步行通道保留,并纳入出让用地范围,其宽度不小于现状道路路幅,地上地下新建建筑不得侵入,实施单位须做好施工组织预案,确保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NO.G48地块

地块示意图

NO.G48地块位于栖霞区仙林街道仙境路以东、羊山湖路以北地块,东至白家山,南至羊山湖,西至白家山,北至白家山。

出让面积:.71㎡,出让年限:40年,土地性质:B22艺术传媒用地,容积率:Far≤1.0。挂牌起始价:0.98亿。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地块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整体运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艺术传媒用地,主体功能为美术馆,包含艺术品收藏、展示及修复、研究及文化交流、公共美术教育、音乐场馆等功能。地块建设内容为%文化设施,项目建成后,除藏品库房、管理办公、设备用房等非展示和交流空间外,向公众免费开放的面积不少于95%,且正常营业时间内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举办收费性质特展除外)。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NO.G49地块

地块航拍实景

NO.G49地块位于江宁区谷里街道安康路以北、经四路以东地块,东至水街路,南至安康路,西至经四路,北至纬三路。

出让面积:.92㎡,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综合容积率:1.17。挂牌起始价:3.5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83元/㎡,最高楼面限价12元/㎡,毛坯房最高限价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规划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

(2)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作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规模不少于平方米。以上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房、环卫作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共计建筑面积1平方米,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须移交江宁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江宁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其余社区商业可上市销售、转让。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G50地块

地块航拍实景

NO.G50地块位于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翠岭路以南、定坊兴苑西侧地块,东至胜蓝路,南至福园路,西至规划茗苑北路,北至翠岭路。

出让面积:.99㎡,出让年限:70年,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Far≤2.8。挂牌起始价:14.2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元/㎡,最高楼面限价元/㎡,毛坯房最高限价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2)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G51地块

地块示意图

NO.G51地块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富瑞路以南、光华路以东地块,东至沧波门南街,南至智汇路,西至光华路,北至富瑞路。

出让面积:地上:.15/地下:.99㎡,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性质:Bb商办混合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2.94。挂牌起始价:7.3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元/㎡,最高楼面限价元/㎡,毛坯房最高限价元/㎡。

出让条件:

(1)A分区可配建不超过A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不得设置商业用房。

(2)B分区中高度下限35米仅限于住宅建筑。

(3)C分区为商办混合用地,地面为城市道路,出让地下空间应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等要求,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具体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4)地块内除酒店式公寓外,剩余面积须全部建设办公用房。其中不少于2.5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5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自持期满后须经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方可销售。其余办公用房均须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6)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7)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8)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协议》。

NO.G52地块

地块航拍实景

NO.G52地块位于江宁区高新园学十四路以东、药谷路以南地块,东至高家边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学十四路,北至药谷路。

出让面积:.86㎡,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性质:Rb商住混合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综合容积率:2.25。挂牌起始价:18.3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11元/㎡,最高楼面限价元/㎡,毛坯房最高限价元/㎡。

出让条件:

(1)A分区商业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5%-20%,商业建筑宜沿药谷路集中布置,可上市销售、转让。

(2)A分区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5米。

(3)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宁区政府。

(4)B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可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基层党群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环卫作休息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规模不小于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作休息场、环卫车辆停放场共计建筑面积平方米,由江宁区政府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须移交江宁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江宁区政府支付给竞得人。其余社区商业可上市销售、转让。

(5)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6)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G53地块

地块示意图

NO.G53地块位于江宁区汤山温泉旅游度假区泉都大街以南、经十路以东地块,东至经十一路,南至万安祥路,西至经十路,北至泉都大街。

出让面积:.81㎡,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土地性质:Rb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1.0<R≤2.0。挂牌起始价:5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元/㎡,最高楼面限价47元/㎡,毛坯房最高限价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商业建筑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15%-20%,可上市销售、转让。

(2)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4米。

(3)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4)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NO.G54地块

地块航拍实景

NO.G54地块位于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号B地块东侧,东至燕园路,南至栖霞大道,西至规划支路,北至黄河路(规划)。

出让面积:.24㎡,出让年限:70年,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Far≤2.8。挂牌起始价:31.7亿,该地块起始楼面价元/㎡,最高楼面限价元/㎡,毛坯房最高限价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内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应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可上市销售、转让。

(2)裙房及配套商业不受最低建筑高度限制。

(3)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人才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5)该地块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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