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年12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刘效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二、任命马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任命李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四、任命帅文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五、任命邝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六、任命王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七、任命刘慧琴、朱丹丹、张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八、免去杨荣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九、免去章生学、王恒勇、李佑会、骆靓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