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9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危险!安康一学生竟躺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后挡风玻璃窗台!

6月2日中午11点左右,安康城区21路公交车上演了危险一幕,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竟然躺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后挡风玻璃窗台上,让人看着特别担心.....

记者从张先生拍摄的视频中看到,一辆正行驶的21路公交车后挡风玻璃位置,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侧躺在窗台上,还不时的动来动去。一旦紧急刹车或猛然起步,这名学生很容易从窗台摔下去,非常危险。

张先生说,当时公交车正行驶在瀛湖路,看到这样危险一幕,他便赶紧拿手机拍了下来,想给大家做个提醒。

随后,记者联系到21路公交车的管理公司安康高新天贸客运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张亚会告诉记者,视频中的21路公交属无人售票车辆,车内只有驾驶员一人,在车辆正常行驶中,驾驶员要保证安全驾驶,所以无法兼顾到车内乘客的状态,但车厢里都张贴有安全乘坐的提醒标语。

针对这一现象,张亚会表示,公司已经第一时间召开了驾驶员会议,强化车辆运行安全教育,也让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特别是学生上车时,做到安全提醒。

在此,也想提醒广大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给孩子上好交通安全课,不管是乘坐公共汽车还是其他车辆,都应规范乘坐,杜绝危险行为。另外,我们也倡议广大市民遇到这样的危险行为时,应及时阻止。

阻碍民警执法、拘!

5月25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快速查处一起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行政拘留1人,有力的维护了执勤民警的合法权益。

5月25日6时许,安康高交大队民警在安康西高速收费站出口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田某红(男,42岁,紫阳蒿坪人)驾驶的陕G7***B棕色五菱牌轿车拦停检查,田某红拒不配合交警执法,驾车强行驶离现场,导致执勤交警被车辆挂倒在地,全身多处软组织擦伤。接到报警后,花园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将田某红带回调查。经询问:田某红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我所依法对田某红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严正声明:民警执法来自法律授权,代表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袭警辱警都是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正当权益。

扩散!安康城区这条道路已全段禁行,违者将罚款元记3分!

沿江而建的滨江路一直是市民锻炼身体,休闲赏景的场所,同时也是安康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为了杜绝人车混行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车辆对路面的破坏,维护沿江生态环境。交警部门决定,滨江路全段禁止车辆通行。

记者在现场看到,滨江路入口处已经在醒目位置悬挂了黄色标识牌。同时,在地面画上了相关标识及提示文字,提醒驾驶员禁止将车辆驶入滨江路。此外,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还在道路上放置了相关提示牌。在下坡路段减速带处,已经安装了监控系统并悬挂上同样的标识牌,电子警察也在此处对违规驶入行为进行抓拍。

汉滨区交警大队江北执勤中队民警表示,滨江路现在已经全段是禁止通行的,违者处以元罚款记3分,提醒广大的驾驶员,路过此地时多看路标,多看路牌,安全驾驶。

高新公安分局快速查处一起盗窃案

5月19日16时许接指令称:康泰园小区保安报称发现一名小偷,高新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将违法行为人王某(男,41岁,汉滨区洪山镇人)依法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年5月19日16时许,王某在康泰园小区地下车库10号楼处将物业存放的公用干粉灭火器搬至其三轮车内盗走,后其行驶至康泰园小区物业门口时被巡逻保安发现,王某对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5月29日,我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扣5分罚元!安康一司机中招

安康市民刘先生反映,年5月29日凌晨03:55,我在周家沟大桥(天一广场)乘出租车至黄沟村,该司机未打表并且在到达目的地后,直接收取20元车费,现投诉出租车司机不打表乱收费行为,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并予以处理。

6月1日,市运管局对此回复,经调查,刘先生反映事件属实。

根据《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金康出租车公司给予了元罚款的处罚,并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当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扣5分记录,同时要求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

6月9日起,石泉县城这些地方实行交通管制不能停车!

关于县城主干道及杨柳路提升改造

项目施工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县城主干道破损路面,完善给排水及相关强弱电管网,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决定实施县城主干道及杨柳路提升改造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改造范围

环城北路:西三角地至县城东延加油站、广场北路、育才北路(气象局至东三角地转盘);

向阳大道:迎宾路南口至春潮广场;

杨柳路:杨柳大桥至连心桥段;杨柳小区至原国道路段。

二、项目建设内容

道路面层修复提升、车行道黑色化;给、排水管线,电力、电信管线更新改造及人行道提升改造。

三、项目施工工期

环城北路:年6月9日至年12月31日

向阳大道:年6月9日至年5月31日

杨柳路:年6月9日至年9月20日

上述施工时段因惡劣天气等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将顺延。(具体详见施工项目部通告)

四、注意事项

1,取消上述改造道路沿线路侧所有停车位;

2,施工期间,公交站点将就近临时设置;

3,按照施工需要,将对上述路段实行临时(分段)封闭和交通管制,部分区间实行限行或者绕行措施;

4.请沿线的居民及商铺予以配合,过往行人请绕行并确保安全,驾驶人应严格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提示谨慎驾驶;

5.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安交警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石泉县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年6月2日

以上消息综合整理:安康交通广播、安康高新公安、金州播报、汉滨区政府网、石泉发布(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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