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业务 办理及窗口交通违法处理的 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驾考学员: 依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保护市民朋友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市、县两级车管所业务大厅以及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汽车4S店代办服务站等所有社会化服务窗口业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安全文明考试)。 1、已经网上预约成功的驾考学员,由车管所统一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产生考试费用,不影响下次预约。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驾考学员,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n.gov.cn)或交管APP自行取消考试,无法取消预约申请的,由安康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产生考试费用,不影响下次预约。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业务。 四、近期急需办理车驾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n..gov.cn)或通过交管手机APP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送达。 五、暂停窗口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驾驶人可通过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n..gov.cn)、交管手机APP进行处理。 六、以上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提醒您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佩戴好口罩等防护装备,勤洗手、勤通风,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年1月31日 共饮一江汉水守望相助抗疫武汉,加油!安康,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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