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及接打电话 违法行为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守护行动,规范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辖区部分路段对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及接打电话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抓拍时间:年7月6日0时起。 二、抓拍范围:安康大道、世纪大道、花园大道、秦岭大道、高新大道、汉江路、学府路。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 四、处罚标准:1、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2、接打电话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年7月3日 来源:安康市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END- 你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