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关于恢复办理部分交管业务的公告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逐步恢复经济社会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月24日起,恢复支队车管所窗口部分交管业务办理,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恢复办理的交管业务类型

除驾驶人审验/满分教育学习、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含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业务、AB类驾驶证实习期满教育考试暂不恢复以外,其他业务恢复办理。

二、窗口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应做好个人安全卫生防护,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按照“一事一人”的原则,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业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2、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提供相关证件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消毒、登记等工作,确定正常后,方能进入业务办理场所;

3、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与人之间至少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好后,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聚集和逗留;

4、保持办公大厅环境整洁,严禁吸烟、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

三、其他提示

1、目前依然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车管所建议需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申领临时号牌、免检合格标志、补领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和违法罚款缴纳、预选机动车号牌等交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sn..gov.cn)或“交管”APP进行网上办理。

2、非紧急特殊需要,建议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办理相关业务,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配合。

年2月23日

转发朋友圈,让更多的小伙伴知道~

这里是“安康交警”

------分隔线----------------------------
热点内容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