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能吃水果吗 http://m.39.net/pf/a_7602853.html 近期,我县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县人社局、总工会等部门对县内用人单位全面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行动。 7月26日中午,笔者跟随检查组来到构坪路改造工程项目部,由于室外高温,工人们均在宿舍休息。项目施工方在宿舍内安装了电风扇,并为工人们提供了藿香正气液、矿泉水等降暑物资。 在金龙水泥公司食堂内,刚吃完午饭的员工们聚拢在一起,正在品尝公司为他们特意准备的西瓜,饭后一块西瓜,让大家在炎炎夏日里多了几分凉爽。 “公司在车间、食堂等区域均安装有空调,还免费提供了绿豆汤、西瓜等消暑食品。前几天,县总工会还向工人们发放了防暑降温物资。”企业负责人肖玮这样说道。正值中午时分,肖玮现场拿出测温仪,对车间内外的温度进行了测量,车间外水泥地面的地表温度显示为60度,车间内地表温度显示为27度。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从7月20日开始,持续一个月时间,针对建筑工地、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室外露天作业的施工企业、加工制作业、服务企业以及涉及高温作业的单位,重点检查防暑降温措施和高温津贴发放情况、高温天气期间职工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有关规定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据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陈世富介绍,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向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举报电话是-。 作者:吴磊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