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非遗保护工作基础,提升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于年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 根据申报程序,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局组织非遗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安康市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计54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安康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艺术非遗科书面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年11月19日至年11月28日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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