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4月23日至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北京白癜风治疗去哪里治疗白癜风的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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