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5/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来源:陕西法制网

家庭是孩子的原生学校,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为进一步提高家长依法带娃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8月30日,在开学的第一天,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法治教育宣传走进城东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生家长会,为他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课,给孩子爸妈上好“开学第一课”。

课上,安康市律协副会长、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韩妮君律师做了题为“依法养育下一代争做合格新父母”的讲座。课堂围绕依法开展家庭教育的意义、如何依法开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国家支持、社会协同三个方面向与会家长详细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的专门立法,意味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了“国事”,父母教育孩子的责任,不仅是单纯的道德责任,更多的是法律责任。

课后,家长们纷纷表示这次的课程很有意义,以后要多“上课”,多学习,提升自己“依法带娃”的能力。下一步,汉滨区司法局将立足法治宣传教育职能,创新方式方法,持续开展《红领巾说法》栏目,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针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教育,让法治的种子在未成年人的心中茁壮成长,以法治阳光护佑校园蓝天。

通讯员:唐架芳

编辑:郑黎波



------分隔线----------------------------
  •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发布优势
  • 广告合作
  • 版权申明
  • 服务条款
  • Copyright (c) @2012 - 2020



    提醒您: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做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 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