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经年7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唐如刚同志为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荆钟同志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黎想同志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二)任命: 徐东升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瑾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波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因机构改革重新明确); 方荣哲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小军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 唐炜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承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程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恒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觉安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圣林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五里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尹明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张滩人民法庭庭长; 陈扬杰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崔周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大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 费朝启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吉河人民法庭庭长; 梁超同志为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 唐恒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恒口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徐东升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大河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承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禅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吉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黄福建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五里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圣林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瀛湖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尹明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关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郭瑾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运康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罗觉安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波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方荣哲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陈小成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建红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郭小军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崔周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费朝启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梁超同志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汉滨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