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忠权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年3月2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年3月27日平利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高忠权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扶贫挂职);符绳煜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金融挂职);罗俊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柯昌富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罗显平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刘永清同志为县经济贸易局局长;李建忠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邓立海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张锡坤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王强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陈晓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胡维忠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陈熙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肖鹏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勇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詹杰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高峰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家鹏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刘天平同志为县农林科技局局长;袁守波同志为县文广旅游局局长;汪显斌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余长忠同志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年3月31日 来源:平利县政府门户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