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优化市直公安机关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为市直公安机关遴选10名公安民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市公安局机关6名、交警支队机关3名(不含高交大队)、教育训练支队1名。详见《安康市公安局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各县公安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截止年7月12日之前已授衔的人民警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适应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的公务员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年7月12日); 6、遴选年龄:35周岁以下(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人员; 4.未经本单位同意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遴选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选调)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相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太原白癜风专科医院全国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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