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8-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年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吗?”

“今年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有变化吗?”

“给贫困户补助有多少?”

……

是的没有错

医保有新消息了!

近日,陕西省医保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原则、缴费标准、征缴时间等问题。

相较往年规定

年度全省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

有了新变化

缴费标准提高了

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参保对象,由年每人实际缴费元提高到年每人缴费元。

缴费时间延长了

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缴费时间,从年11月1日开始,到年2月底结束,较年延长60天。

另外,本次发布的《通知》

更清晰地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缴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本级补助资金预算和专户账务核算及资金拨付;

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

民政、卫健、退役军人事务、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信息数据提供。

此外

对全额资助、定额资助和定额补贴的对象

《通知》中也有明确规定

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特困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45元,市财政按每人10元、县财政按每人不低于15元的标准定额补贴,补助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自己缴纳。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补贴,市财政按每人10元、县财政按每人不低于15元的标准定额补贴,也就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不低于70块钱的参保资助。

凡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当年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下月1号起开始缴费

大家抓紧时间吧!

安康新闻网综合:陕西发布、安康市医保局,实习记者马娟

审核:张俊丨责编:许安

编辑:杨一

转载请注明出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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