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安康平利县又有一批土地将被征收 涉及多个地方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 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1号)平利县兴隆镇秤沟村、兴隆寨村、新场街村、两河口村、汝河村、马鞍桥村、蒙溪街村、熊儿沟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年度第一批次集体土地征收(陕南移民搬迁)的批复》(陕政土批﹝﹞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安置情况(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2号)三阳镇牛角坝村、九里村、梁家坝村、小富沟村、尚家坝村、蒿子坝村,西河镇西坝村、三合村、水田河村、段家河村,城关镇陈家坝村,八仙镇狮坪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年度第二批次集体土地征收(陕南移民搬迁)的批复》(陕政土批﹝﹞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安置情况(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3号)八仙镇狮坪村、三星寨村、松树庙村,正阳镇鄢家台村、南溪河村、正阳河村、泗水坪村、张家坝村、八仙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安置情况(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4号)长安镇中原村、高峰村、石牛村、千佛洞村、中坝村、梁家桥村,城关镇二道河村、东关村、响当河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安置情况(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5号)城关镇东关村、二道河村、猫儿沟村、五峰村、长沙铺村,大贵镇后湾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陕政土批﹝﹞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安置情况(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平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年第6号)大贵镇百家湾村、后湾村、淑河村,广佛镇闹阳坪村、白果坪村、松河村、香河村、八角庙村、塘坊村、柳林子村,老县镇东河村、木瓜沟村、大营盘村、马安山村、太山庙村、老县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平利县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征地安置情况(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四、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形式进行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之内,登记地点:被征收土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 六、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县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负责征收业务指导并按时拨付土地补偿费。 你家在这些范围内吗? 快让更多的小伙伴知道这个消息吧! (来源:平利县政府网站) 1.安康恒口31路公交车和一辆大货车相撞... 2.注意!即日起安康收费站入口将禁止货车通行... 3.安康这个地方迎来大变化!总投资9.49亿元! 4.人民英雄不容玷污!侮辱30名牺牲英雄的人渣已被刑拘! 5.重磅!安康电费、油价、天然气价格全下调...点击↓↓↓“阅读原文”立即发布便民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