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命案!安康警方十二小时彻夜追凶 年6月7日,河北衡水警方通报,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苑某成夫妇在出租屋内被人杀害,经初查嫌疑人李某富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该李疑似潜逃至安康市。 艰辛:利用他人身份活动躲避侦查 6月7日晚21时许,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协查通报后,即刻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班全力侦查,民警通过研判分析可能在江北一带活动,随即开展走访摸排,经大量工作后发现该李反侦察意识极强,其到达安康后便利用他人身份活动,一时间线索全无,抓捕工作犹如大海捞针,陷入了僵局。 凌晨三点,民警们的街头研判 收网:抽丝剥茧秘密排查成功抓捕 6月8日凌晨5时许,奋战了8个小时的抓捕民警调整工作思路,通过秘密排查手段再次捕捉到了嫌疑人的痕迹,大家瞬间打起了精神、循线追踪,最终锁定该李藏匿于城区某城中村一小旅馆内。为确保抓捕工作万无一失,民警们街头“办公”,就地制定抓捕计划。6月8日早9时许迅速出击,一举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富抓获。 经突审,该李对杀害苑某成夫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富已移交河北衡水安平警方。 即日起至7月20日,安康这段路临时交通管制!6月7日至7月20日枣园路黄洋河大桥,至枣园村村口段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安康中心城市水环境PPP项目一一江南公交总站雨污水主干管(一期)工程,是我市重点民生工程,为保障该工程顺利进行,确保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施工期间,将对G国道枣园路黄洋河大桥至枣园村村口段道路实施交通管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通告如下:年6月7日至年7月20日,将对G国道枣园路黄洋河大桥至枣园村村口段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过往车辆、行人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减速有序通行,注意通行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处罚。安康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随着汽车泵长长的手臂从染着一抹烫金色的暗蓝云端中缓缓收回,三航局承建的安康跨襄渝铁路转体桥左幅主墩0号块完成腹板顶板混凝土浇筑。整个浇筑过程历时20个小时,浇筑混凝土余立方米。至此,转体桥左幅、右幅0号块全部浇筑完成。 跨襄渝铁路转体桥0号块的浇筑完成标志着主桥进入了上部结构体系的施工。首个节段的顺利完成对后续施工具有重大的实战意义,同时也标志着主桥节段的标准化施工步入新的阶段。主桥将在9月底完成双幅同步转体,到时长春路跨襄渝铁路东西侧将实现全线贯通。 据了解,跨襄渝铁路转体桥采用双幅同步转体施工工艺,单个T构转体质量约10吨,属于全国最大吨位RPC球铰转体梁施工。 长春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项目是安康市“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是启动月河生态城开发建设的先导项目。整个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完善江北片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实施月河生态新城纵深开发意义重大。 安康一树木起火消防快速处置6月5日11时许,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消防队后面一位老人烧竹叶引起树木起火,消防员到场后,得知是一片竹林地面树叶及部分树枝着火有部分明火且大部分竹叶呈阴燃状态,灭火组立即用铁扫、铁锹、用水桶提水对火势进行扑救,经过40分钟的处置,成功排除险情。五里工业集中区完成90余亩土地清表工作6月5日,绿景、荣鑫达、方远乾净及南环路东延伸段完成清表工作,管委会主任唐志玖到现场指导。 集中区管委会、五里镇、民兴村、民力村、龙头村等余名干部在现场警戒、维护清表秩序。清表活动从早上9点开始,3台铲车、1台挖掘机经过4个多小时,完成90余亩土地的清表,为企业落地建设和南环路延伸段顺利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悉,为完成清表工作,将土地及时交付企业建设,通过召开三委班子动员会、党员代表会、群众代表会,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程序进行。通过放弃休息休假时间,实行“白加黑”、“5加2”工作模式,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逐户化解征地矛盾问题,对部分思想不通的群众,征迁干部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邀请与群众关系好的亲朋好友宣讲征地拆迁政策、举例子,用“钉钉子”的精神“阳光征迁”,保证征地款按程序兑付到农户手上,为确保清表工作顺利打下良好的基础。 石泉一男孩上自习与同学玩闹受伤诊断为脑震荡,家长急了!近日,石泉县校园纠纷调委会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学生玩闹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给师生和家长上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王某是石泉某中学学生,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推课桌将同学李某挤压了一下,双方发生打闹,王某受伤。经鉴定,王某为脑功能偏低,脑细胞受损;脑震荡。王某家长为此事多次找到李某家长及校方要求解决,学校虽经多次调解,因其提出索赔要求太高,致使调解无果。 县校园纠纷调委会得知情况后主动介入,立即到学校调查取证、了解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在深入了解后,调解员得知李某是单亲孩子,父亲去世多年,靠母亲务农支撑生活,家庭特别困难,虽然有心赔偿医药费,但实在是拿不出钱来,因此无法达成协议。 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告知李某家长其是孩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某家长同意借钱支付医药费。但在后续调解过程中,因李某家长仅只同意支付医药费,其他的事情无力解决,王某家长不愿接受这个协议,调解工作再次中断。 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调解员于近日组织了第三次调解。调解员指出,王某虽然受伤大,但事情皆因起源于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过调解员对纠纷的发生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家长终于都同意让步,最终达成了协议,双方家长握手言和。 以上消息综合整理:安康高新公安、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交三航、陕西消防、汉滨融媒、石泉县司法局(注: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