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平利家园"可订阅,识别下图自助发布! 近日,平利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干警收到一封反映某镇某村民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开办采石场的举报信,从年底开始民行检察干警陆陆续续收到这种来自群众的反映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共计10余起。 为更好的守护“公益”,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平利县检察院在年10月制定出台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给予一定的荣誉奖励和奖金奖励,面对面收集民意,零距离听取心声,提升群众的参与率和监督的多元化。 该规定经过几个月的实施,收到良好效果,群众对身边发生的案件线索能够积极的向检察机关反映,同时,也提高了群众保护“公益”的意识,更好的监督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积极履行其职责。凝聚群众力量,让群众监督与检察监督共同成为守护“公益”的“保护伞”。 据悉,平利县委、人大、县政府为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还专门出台了文件。同时,该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建立了线索互移机制,并与控申、侦监、公诉、案管等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收集案件线索。(肖飞)编辑:李思科(来源:陕西法制网) 女娲味道私厨定餐-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