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6-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巴山中路、金州北路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

巴山中路、金州北路是江南城区缓堵保畅的主要路段,为进一步改善江南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经研究决定:禁止所有车辆在巴山中路、金州北路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特发布以下通告:

一、禁止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所有车辆在巴山中路(雷神殿路口至泸康大道路口)、金州北路(白天鹅广场路口至新华书店路口)路段的车道上停放。

二、请广大驾驶人认真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服从管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反禁令停放车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九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一款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行为,处予元罚款、记3分,使用的违法代码为、。执勤巡逻民警对驾驶人不在场的乱停乱放车辆可以实施强制性拖移。

三、本通告自年2月1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1月15日

汉滨分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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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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