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曹文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曹文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曹文伟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立平同志任汉滨区招待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程斌、朱纪聪同志任汉滨区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杰同志任安康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荣同志任汉滨区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汉滨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副主任(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方维同志汉滨区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汉滨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畅忠秋同志任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晓琳同志任汉滨区文化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肖飞、冯尚丽同志任安康汉调二黄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强强同志任汉滨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鹏同志汉滨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韦黎明同志任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成伟同志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关钰泉同志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项目建设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朱峰同志任汉滨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招商引资组组长(兼),免去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项目招商部副部长职务; 李小鹏同志任汉滨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浩同志汉滨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宏梅同志任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项目招商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彭烛同志任汉滨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汉滨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峰同志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魏东鹏同志原任汉滨区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局(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局长(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免去胡平同志汉滨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熊胜功同志汉滨区森林公安分局江北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毛成军同志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年11月25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志同志任汉滨区司法局建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龙佩同志任汉滨区司法局洪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徐小英同志任汉滨区司法局大竹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章涛同志任汉滨区司法局沈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振界同志任汉滨区司法局坝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江进华同志汉滨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云龙同志任汉滨区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汉滨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滨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谢远波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瀛湖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少军同志任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刘晓林同志汉滨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周珣同志任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汉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陆鹏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见勇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远洋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滩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伟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涛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晏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柯林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荆承呈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卢骋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福军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谭坝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赟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建民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坝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任汉滨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免去汉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科级扶贫攻坚专职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刘福云同志汉滨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晨同志任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胡登基同志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朱霞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吉河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城市垃圾处理收费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甲兵同志任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 免去周锋同志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武楷钧同志任汉滨区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波同志任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原任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科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免去李勇同志汉滨区建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唐明安同志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程宏同志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吉成同志原任汉滨区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并自行免去,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汪金文同志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正伟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科级扶贫攻坚专职督查专员; 张劼同志任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汉滨区电大工作站副站长职务; 白莹同志任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汉滨区村镇建设与建筑节能事务所所长职务; 杨鹏同志任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荆承新同志汉滨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年11月25日 来源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