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悬赏令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淡鹏申请执行王兴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兴东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淡鹏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被执行人:王兴东,男,汉族,年10月24日出生,陕西省镇安县人,现住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上游村49号。身份证号码:61252610。案号:()陕执恢号,未履行标的金额为元。凡向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兴东的人员下落信息及其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结到位数的15%给予奖励。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年7月3日下为广告 嗯!这是酣畅淋漓的味道!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推荐阅读 (点击图片即可获取全文) 来广播电台学习这项能力,孩子上学不吃亏! 手机经常没信号?跋山涉水现场督办! 版权声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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