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市民丁女士: 我有一笔商业贷款,每年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偿还商贷提取公积金手续,请问有没有更便捷的提取方式? 解答 目前,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办理了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可办理自动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业务(简称商贷代扣)。职工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贷代扣协议后,公积金中心会在约定时间将还款资金划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每年划转一次。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暂不能办理商贷代扣业务。 如何办理 一 办理要件 1.有效身份证明 2.公积金联名卡 3.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4.如该笔贷款办理过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贷款业务,还需提供前次提前还款证明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二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办理商贷代扣业务,需本人到场面签,不可委托他人办理; 2.借款人配偶办理商贷代扣业务,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面签,如借款人无法到场面签的,可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配偶代签协议。 3.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自助设备和手机APP查询代扣计划和执行情况。 问题 2 市民孙先生: 我已在日本定居,原来缴存的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吗? 解答 职工出境定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办理 一 办理要件 1.公积金联名卡 2.护照 3.签证 4.户口注销证明(或已登记注销事项的户口簿) 办理地点: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园区办事处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以到上述五区任一办事处办理; 在我市其他县区设立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到开户地办事处办理。 二 提取金额 职工出境定居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提取出来,同时销户。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