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朋友们注意了 安康公积金新政出台 (土豪请飘过~)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月14日发布 《关于进一步提高 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维护缴存职工权益的通知》 通知显示: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贷款除外)最高限额 全市统一提高到60万元 只有一方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 最高贷款额度 全市统一提高到50万元 此前 仅在高新区行政区划内 购买自住住房双职工 最高限额为60万元 单职工最高限额为50万元 此次调整后 全市最高贷款额度将实现统一 降低贷款质押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方式 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质押的 质押比例调整为60% (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之比) 啥意思? 通俗地讲 就是不用找第三方担保 用本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作为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账户余额有6万元 即可申请贷款10万元 此前我市公积金质押贷款比例为70% 此次调整比例下调了10个百分点 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今后 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 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确需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的 由业务受理窗口免费扫描打印或复印 无须提供《住房情况诚信声明》 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为识别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此前须提供《住房情况诚信声明》 今后该声明不须提供 业务受理人员将通过征信报告 获取借款申请人的住房信息 职工如对其信息有异议 还可用不动产权信息查询辅助证明 今后 谁要是再让你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或诚信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