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10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凌寿斌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向德刚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赵敏书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邝贤君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年10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免去周孝斌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10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军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权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10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王桥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二、免去何波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程及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任命刘效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四、免去王祖长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刘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五、免去张忠全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黄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六、免去王桥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教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七、免去刘效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方仁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八、免去左小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九、免去张教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免去方仁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免去王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免去李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免去帅文婷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四、免去罗伟、程和新、巩伟军、潘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10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宋之友、杨小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陈斌、陈宇蕾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王保康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安康市政府网 旬城印象编辑整理免责声明: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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