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辆驾驶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简政放权以及安康市公安局推出的7项44条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落实服务群众最后1公里问题,保证群众能在县区办理的,决不让群众再到市上多跑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年1月6日起,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可以办理汽车类驾驶人驾驶证的补证、换证以及审验业务。(市政府政务大厅:汉滨区红卫中学对面) 2、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均可办理新出厂免检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7座及7座以上的除外)的注册登记业务、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换、补业务以及汽车类驾驶证的换、补、审验业务。车主可以就近到全市10个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业务。 3、石泉、岚皋、平利、白河驾驶人培训学校可在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汽车类驾驶人科目一考试。 4、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我市的汉滨(顺安、莲花、昌达、新春)、汉阴(德林)、石泉(大健)、平利(女娲)、白河(安凯)、旬阳(庆安)等9个检验机构具备汽车类检验资质,车主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当场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5、本省号牌(大型客车、校车除外)的车辆所有人,可自主选择上述9个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当场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6、对于县区车管所应予受理而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的,欢迎举报监督。监督、。 自年3月1日起,请广大车辆所有人及驾驶员就近到县区车管所办理上述业务,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则上不再受理上述业务。 特此公告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年1月19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